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罗婷)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与本级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要求积极推动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创新和发展,研究解决有关职工利益及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意见规定,联席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工会与政府协商,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事项应由政府牵头,工会配合,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共同督促落实。
联席会议议题主要包括:研究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有关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文明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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