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于立生
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政策在全国已实施1年多,但由于今次除夕并不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确定的节假日之列,目前只有黑龙江一省明确表示“除夕中午起全境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天津、上海、安徽等多地则表示照常收费,其中新疆交通运输厅称“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于全体纳税人,而免除费用只使少部分有车人士受益……涉嫌福利歧视,使纳税人不能得到公平待遇”。此外,湖南、广东、河北、山东等多地表示免费与否,尚属待定,须等省政府文件或交通运输部通知。
“涉嫌福利歧视”的说辞,并不能成立。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资金,并非一般性税收这样的单一来源。早在2005年,时任交通运输部部长张春贤即谈到:“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的车辆购置税、地方的各项规费、国债资金、银行贷款、内资、外资”,是多元化的。如若不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建设模式的大行其道,也就无从解释。
高速公路作为混合物品、准公共物品,如果纯然遵循“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以收取使用费作为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来源,并不公平,因为高速公路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诸如促进经济增长、拉动沿线土地增值、惠及周边民众。而如果纯然以一般性税收作为资金来源,同样也不公平,因为并非所有民众都会使用到高速公路。此外,高速公路建设周期长,使用寿命更长,往往达数十年,如果纯以一般性税收作为资金来源,那么,上一代人承担了建设费用和当期维护费用,下一代人只需承担将来维护费用,也并不对称。
所以,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实际是采用“混合制”三结合:一般性税收+使用者税+使用费。之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资金,相比一般民众所给付的一般性税收,有车人士还要多承担使用者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成品油消费税、燃油附加税等)和使用费(通行费)两大项。
因而,上述“福利歧视”的说辞也就不符合事实,有绑架“纳税人”替除夕高速收费背书之嫌。
而既说到公平,我们通常有三个考察维度: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结果公平。从机会公平的角度来审视,鉴于高速公路的寿命长,你今年不买车,不等于明年就买不了车,如果实行除夕高速免费通行,只要有车,就都可以开上高速公路,其实,于任何人都是机会均等的,也就并无不公平可言。
过年回家,合家团聚,是悠久的民俗传统。依民俗传统,除夕已在家的人,一般也并不出门,而要回家的人,多半也已回了家,所以,除夕当天的高速公路上,恐怕非但不至于出现严重堵塞的所谓紧急情况,倒还很可能是比较冷清,即便坚持除夕高速收费,也未必能有多少进账;同时,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也是有着早点下班回家团圆需求的。
黑龙江省明确 “除夕中午起全境高速公路免费通行”,之所以受到民众欢迎,也就在于服膺传统,洞明世事,近乎人情。希望其他地方也能够“见贤思齐”跟进,推出人性化举措,予民众及高速公路员工以方便,让他们一路顺畅通达早点回家团圆。
责编: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