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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

2014-01-17 03:28:2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各地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却缺乏统一的规范,各自为战。 昨日,民进湖北省委向政协大会提交集体提案,建议我省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定,并严格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边界,防止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出现运动化现象。

提案称,目前,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各自为战”,并没有统筹规划和整体安排。

“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均是依据地方性的政策文件,是一系列的政策,不能算是完整的法规体系。”民进湖北省委建议我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通盘考虑,从资金的来源、项目的确定、项目的审批到项目的执行、监督、评估制定详细的规定。

提案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出于创新或者利益驱动,对购买服务很积极;或在没有相应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就仓促自主成立所谓的社会组织并与之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采用形式招标方式,把服务项目外包给商业机构,在短时间内开展服务。

为防止这种“运动化”的推行购买公共服务,民进湖北省委建议,严格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边界,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要以事定费,规范透明,强化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为保证公开、公正,民进湖北省委提出,要建立严格的监督评价机制,对承接主体实行优胜劣汰,并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从项目发包开始跟踪评估。

“评估指标维度不仅包含服务素质,还应包括机构人员的有效使用、财务管理报表、各类制度的建立等,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民进湖北省委提出,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合理公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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