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为黄色环保标志,右为绿色环保标志。
长江商报消息 平均每辆可补贴0.5万元,今年提前更新淘汰将获更多补贴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武汉市将提前一年淘汰掉全部的黄标车。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委会原则通过黄标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办法(送审稿),计划自今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原计划是至2016年12月31日),淘汰全市13.1万辆黄标车,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更新淘汰将获得一定的资金补贴。
黄标车排放氮氧化物约2.6万吨
办法规定,适用的“黄标车”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III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
根据国家环保部初步核查结果,武汉市去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0万吨,同比增长0.2万吨,已连续4年增长。其中,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仅8.3%的13.1万辆黄标车排放的氮氧化物约2.6万吨,占全市排放总量达52%。
今年淘汰将比明年获取更多补贴
在补贴标准方面,采取财政梯度补贴和车企让利结合。其中,按不同车型(微、中、大型等)、燃料种类和使用年限,财政补贴平均在0.2万元/辆至1.1万元/辆之间,同条件黄标车今年淘汰将比明年淘汰获取更多补贴。
此外,据武汉市政府相关部门调研,武汉市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针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淘汰后可获得相关证明),愿意提供的优惠让利幅度为车价的1%-3%(具体车型由环保部门另行公示)。据武汉市政府部门相关测算,按照办法拟定的补偿标准,平均每辆车可补贴0.5万元。
■聚焦
11类车辆淘汰无资金补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将无法获得资金补贴:
财政供养的黄标车;
享受财政补贴的公交车;
市容环卫保洁黄标车;
非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连续三次环保检测不合格的黄标车;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
机动车环保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黄标车;
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黄标车;
2014年1月1日以后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2013年7月1日以后转入武汉市的外地黄标车;
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运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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