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公务出国考察、招商,花了一笔财政资金,这些钱,花得有没有效果?今年内,广州将试点对公务出国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这一首开全国先河的财政资金管理创新改革,已被列入广州市财政局今年工作计划中。(2月14日《羊城晚报》)
对“三公经费”进行绩效评价,本属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财政部门多设有“绩效评价”机构。如广州市财政局官网就显示,该局“绩效评价处”的职责包括“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既然有岗位有人员也有职能设置,积极履责就是分内之事。若不然,先评价一下这些绩效评价机构的绩效,可当得起为他们所支出的财政费用?
而现实却是,职能机构虽然普遍存在,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却不常见。广州试点对公务出国经费进行绩效评价成了“首开全国先河”,于系统内的横向比较而言,值得“点赞”嘉许;于民意期待而言,却仍是姗姗来迟。基于现状的降格以求,我们不能对广州财政部门太过苛求,但希望源自广州的“首开”能够引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难点,当然不在评价对象,而首先在评价主体。若绩效评价仍复制“内部人评价内部人”的模式,恐又将沦为“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这些年,舆论场上官方和民间的评价出现较大落差的例证,并不鲜见。广州真正要试点的绩效评价机制,更应走出封闭的行政系统,引入开放的社会评价机制。要让民意成为绩效评价的主导,这不但需要一点勇气,更需要一些自信。
据《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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