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吴传清(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湖北汉江流域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实验区”、“荆州(含荆州、荆门、天门、潜江和仙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区扶贫攻坚工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与水土保护”等众多国家战略的叠加地区。从全局性而言,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有六大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1.主体功能区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已颁布实施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指导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的战略性和约束性规划。武汉市中心城区与远城区,孝感市中心城区,仙潜天地区,云梦、安陆等市县的城关镇与重点镇,是国家层面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区域;襄阳市的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十堰市的张湾区、茅箭区,随州市的曾都区,荆门市的东宝区、掇刀区,宜城、枣阳、谷城、老河口、钟祥、沙洋、京山、随县、广水等市县的城关镇和重点镇,为省级层面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区域;孝感市的安陆市、云梦县,荆门市的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襄阳市的谷城县、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随州市的随县、广水市,为国家层面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含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神农架林区、保康、南漳等9县市区,为国家层面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为禁止开发区域。在汉江流域开发中,应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2.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全省“一主两副、两横两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中,长江暨沪汉渝蓉高速铁路复合横轴(国家一级横轴)、汉十高速公路暨汉渝铁路复合横轴、京广铁路暨京港澳高速公路复合纵轴(国家一级纵轴)、焦柳铁路暨襄荆宜高速公路复合纵轴等四条发展轴,均贯穿汉江流域。沿发展轴线,发挥中心城市(省域主中心城市武汉、副中心城市襄阳,十堰、随州、荆门、孝感、天门、潜江、仙桃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城市群、荆州—荆门—潜江—天门江汉运河城镇带建设。尤其要高度重视县城、经济强镇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
3.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突出重点,推动汉十高铁、武孝城铁等建设,加快襄阳机场、武当山机场等建设,完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高等级航道圈通航设施。
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坚持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原则,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视角,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继续发展壮大江汉平原现代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沿汉江汽车产业带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壮大一些新兴产业。如:依托襄阳、荆门、武汉,发展壮大通用航空制造业;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谷城、格林美荆门基地)和武汉筹建报废汽车拆解基地,发展壮大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培育发展秦巴山区连片特困区扶贫产业。
5.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汉江是国内最早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流域,可借鉴江苏省经验,实行双向生态补偿机制。即:对水质未达标的市县予以处罚,对水质受上游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对水质达标的市县予以奖补。
6.鄂陕合作开发汉江经济带。汉江发源于秦岭南麓,干流流经陕鄂两省,全长1577公里,流域面积15.9万平方公里。丹江口以上为汉江上游,占汉江总长的59%;丹江口至钟祥为中游,占汉江总长的17%;钟祥至武汉为下游,占汉江总长的24%。“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已成为湖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中的新亮点,欲将“汉江生态经济带”上升到国家战略,仅靠湖北一省之力还远远不够,应树立“汉江全流域”理念,加强鄂陕两省共襄盛举,合力谋划汉江流域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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