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 通讯员 张家翔 罗卫国)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自3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今年2月12日,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对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等4类社会组织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并规定自3月1日起,这4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同时,根据湖北实际,将异地商会纳入直接登记的范畴。除上述4类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仍按双重管理体制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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