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熊辉 通讯员 李国柱 )《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今起在武汉市实施。对销售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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