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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用市场化机制补偿南水北调水源地

2014-03-05 02:35: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特派北京记者 郭婷婷)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今年正式取水后,汉江中下游流域面临的环境问题和生态补偿成为矛盾的焦点。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吕忠梅建议,除了国家财政补偿的方式外,应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对水源地的生态损失进行补偿。

吕忠梅认为,理想的生态补偿机制,是以市场导向为主,由市场的方式来实现补偿上的公平。“在《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都写入要建立协商补偿机制,政府鼓励建立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吕忠梅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至于生态补偿标准如何确立?她认为,应建立生态修复科学测算标准,科学估算生态修复成本,以此为依据确立生态补偿标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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