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佘宗明(北京媒体人)
“既然地震无法预报,地震局存在的必要性何在?”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日前建议撤销国家地震局。他认为,国家地震局既负有监测预报地震的责任,却反复向公众解释地震无法预报,没履行好法定职责,不如撤销。(3月4日《新快报》)
就舆情动态看,不少网民对此表示认同,认为地震局既然难预测地震,就形同鸡肋。看上去,这不乏道理:近年来,地震时有发生,但地震局罕有作出预报的,而救灾,又主要由民政部门来承担。一方面履责不力,另一方面靡费公帑。据了解,全国地震局系统的财政预算,每年都以“十亿”计数,且呈直线上升态势:到2013年,预算支出已达到40.86亿元。
从简政角度看,不少地方(包括某些千年都未曾“震”过的)在市县层级,都设有地震局,且人员冗杂,这的确当遭诟病。而机构设置合理化、人事资源配置优化等,也该被提上日程,比如说,削减地震局系统不必要的层级梯度,为机构“瘦身”。
但在审思地震局撤销与否问题时,须跳出逼仄的认知维度,除了行政成本,还要考虑职能属性划分等。而最起码,应对地震局职能权责,有更系统、全面的了解,而不是望“名称”而生义。若基于“预报地震”的单一功能,就得出地震局该存废的结论,或许有失偏颇。
应看到,全国地震局的职能是“多面”的:地震预测,只是一方面,它囊括的,还有拟定国家防震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建筑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等。
实质上,防震工作“地图”,绝非只包括“震灾预报”与即时性“救灾”两个板块。如活断层调查、对前震资料等进行分析;自动地震速报服务;地震后,快速向国务院等进行灾情预测,提供救援建议等,都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施行。
诚如朱列玉所言,鉴于地震预测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抗震重心应由事前预报,转变为提高抗震能力上。但在事后紧急防震的某些领域,仍需精细化分工,如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估,就无法由建设部等“代劳”。
当然,朱列玉提出的,撤销地震局四级系统,可在中科院下面设置地震研究院,仍具参考价值。事实上,早在1975年12月以前,国家地震局都是由中科院代管,此后基于防震流程的垂直性、紧急性等考量,改为国务院直属。朱列玉还提到,在日本、美国均未设地震局。这话不假,问题是,它们都有类似主管部门,日本气象厅辖下设有地震火山部,美国则有地震勘探局。正因如此,有网友称:如果把地震局改名为“地质运动与灾害研究中心”,还会有争议吗?
而眼下,“撤销地震局”之所以一呼百应,原因就在于:防震工作处于“滞空地带”,或者说“不接地气”,它并非置于公众眼皮底下,若非在地震的时间节点,许多人很难看到其履责情况,难免会以为它形同虚设;再者,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机构设立量多质次等,也积累了公众的负面印象。
说到底,“撤销地震局”寓含的矫枉诉求,亟待正视,它应被视作对机构设置、资源配备优化的敦促,但也要剔除对“地震局”职责的偏僻认知。在多面考量下,“地震局”的存废,才会成严肃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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