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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局级干部“栽”在工程建设腐败上

2014-03-06 02:26:3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查处626人,7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武纪案陶涛)昨日,记者从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获悉,去年,武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93件,处分62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0人,查办案件数量创近10年来历史新高。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2亿元。

据介绍,去年武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74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6814件,在立案的593起案件中,有49.2%的案件线索来源于群众信访举报。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新洲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勤学受贿案等14起典型案件。

受理举报四种方式

信函举报 收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特1号武汉市纪委信访室或武汉市监察局维护廉政举报中心,邮编430010

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27-82624205

网上举报 登录武汉廉政网(http://www.whjjjc.org.cn),点击“信访举报”进行举报

现场举报直接前往武汉市监察局(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特1号)举报

典型案件

4局级干部均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昨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的案件中,有4起涉及副局级以上干部,从这些干部的案例看,他们均涉及在工程建设领域出现腐败行为。

在新洲区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勤学受贿案中,刘勤学在担任黄陂区前川街党工委书记、主任,黄陂区副区长,新洲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项目报批、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鉴于刘勤学已涉嫌受贿犯罪,2013年11月,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受贿、挪用公款案中,张火金在担任新洲区民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新洲区民政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区救助站建设、福利院工程建设等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70万元;先后多次挪用区民政局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公款2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和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鉴于张火金已涉嫌受贿等犯罪,2013年11月,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财政所会计挪用千万赌博

在蔡甸区大集街财政所原会计万丹挪用公款案中,经查,2004年9月至2013年6月期间,万丹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窃取会计支付密码、绘制虚假银行对账单、私刻银行印章等非法手段,通过支付系统转账、转账支票转账、现金支票取现等方式,多次从大集街财政所账户违规转出资金3132万元,用于赌博、营利活动及个人挥霍等。鉴于万丹已涉嫌犯罪,2013年6月,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蔡甸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干部带头违建致国家损失数千万

经查,蒋永久在担任洪山区建设乡党委书记、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资金出借、承租集体土地、公司成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43.5万元、英镑3万元、港币10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挪用公款4000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在负责征地拆迁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多支付拆迁补偿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经查,胡传文在担任建设乡党委副书记、八吉府街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违法建设的监管、拆迁补偿款的审核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价值共计人民币41万元、美元1万元;胡传文还伙同他人带头抢建违法建筑,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07万余元。蒋永久、胡传文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多支付拆迁补偿款4000余万元。鉴于两人已涉嫌犯罪,2013年3月,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武汉市纪委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两任客管处长均涉嫌受贿

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有两人都在同样的职务上涉嫌犯罪。经查,熊普选在任武汉市客管处处长、市交委综合运输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分配、出租车经营权质押贷款审核登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共计人民币77.5万元、港币2万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购物卡。

唐汇明在任武汉市客管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分配、出租车营运监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共计人民币74万元,接受礼金共计人民币17.6万元。 鉴于两人已涉嫌犯罪,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武汉市纪委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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