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3月10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因晒出全国首份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最近浙江富阳颇受舆论关注,报道显示,本月7日公布的清单涉及该县43个政府部门。
县级政府晒出“权力清单”,确立明规则并不容易,一来缺乏权力项目统计方面的传统和经验,富阳县早在2008年就开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改革,到目前完成清权厘权工作,用时长达近六年;困难其次还与基层政府的特殊性有关,县级政府是基层政府,位于权力终端,肩负着社会治理和政策落实的重任,这正是“郡县治,天下安”的原因所在。
此次富阳公布的清单显示,权力项目排名前三的农业局、财政局、卫生局,分别握有341项、297项、264项权力,项目之多让人惊讶,而这样的数据还是瘦身后的结果。数据显示,富阳政府部门原始行政权力从2008年的7800多项削减到6100余项,削减幅度达21.8%,而常用行政权力则从2500多项削减到1534项,削减幅度达38.6%。县级政府部门手握如此多的权力项目,规范与监督并非易事,这也提醒我们,在强调简政放权的今天,这一级别政府部门的改革可能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此前发起的多轮简政放权改革具有一定的顶层设置意味,各部门权力尽管大,但权力基数则较小,加上分工明确,因此减权较为容易,上月底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权力项目数量多数不过个位数,和县级政府相比,这样的清单可谓寒酸。只是,从全方位改革看,金字塔顶端的减权不过是阶段性成果,简政放权要做到遍地开花,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过程,尤其需要依赖基层政府部门落实改革。县级政府部门权力小但却极为繁杂,而民众对这种权力的感受往往是直接且深刻的,近年来地方“两会”期间经常有代表委员感叹中国社会证件多,办证难,因此也催生了“人在证途”这一经典调侃,显然这种体验多发生在基层政府,今后的简政放权,需要有更多的县级政府部门自我革命,完成权力瘦身。
对于民众来说,县级政府部门晒出“权力清单”,就意味着可以确定政府部门的行为哪些是合理的,哪些又是违规的,这无疑是规范权力运行的一种可行做法。晒出“权力清单”的基层政府部门,在受到自律和他律双重制约后,其权力必然受到制约。
清单更像是一种承诺,意味着权力只减不增,如何保证改革成果,社会监督显然扮演着重要角色,只是,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与舆论监督的互动也有所不同,和国务院各部门相比,县级政府部门所受到的外界监督更为有限,一旦没有外界的压力,减去的权力会不会又收回去?考虑到权力与利益的种种隐秘关联,在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改革换来的新风可能就只是昙花一现,因此,改革的成果最终还是要转变为制度遗产,改革需要塑造权力运行的惯性,惟有如此,改革才能持续带来社会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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