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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官”大腐败如何构筑防火墙?

2014-03-12 01:18: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在过去的一年中,一些“问题村官”常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些人大代表认为,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小‘村官”大腐败”问题将呈多发趋势,亟须加大村务信息公开,完善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将“村官”的权力也装进制度的笼子。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分析,“村官”贪腐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首先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私;其次,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此外,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

刘蓉华认为,遏制村官腐败首先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其次,“村官”的监管体系亟须完善。刘蓉华建议,应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对村级政务、财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保障村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巫山县委书记何平建议,应将对基层干部的审计制度化,如可以每3年对村里主要干部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将村干部房产、收入等重大事项申报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定期抽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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