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郭婷婷)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下发通知,4月到6月,将在该市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
工资集体协商即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用工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工资的时间和方式、每年该涨多少工资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双方谈妥后,签订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同以一年为限,次年通过协商续签。目前,武汉市全市已建立工会的近6万家企业,90%以上已实行集体协商工资,包括60余家世界500强在汉企业。
通过行动,武汉市计划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80%以上,职工100人以上(含 100 人)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90%以上。通过新一轮的集体协商,百人以上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参与率达70%、知晓率达90%、基本满意(含满意)率达6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送审率达100%。
人社部门将重点引导和督促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续签或重新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加入工资协商。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