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殷国安(江苏 市民)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开通了纠“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以方便群众进行举报,同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进行每周通报。与此同时,中央纪委还邀请网友晒一晒身边那些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揭露曝光那些改头换面的腐败手段。(4月9日 《北京青年报》)
点击进入举报主页后可以看到,在“须知”中标明“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操作上,却设置了实名或匿名举报两种选择,网站还设置了署名举报查询和匿名举报查询,举报者可以根据获得的密码查询处理结果。这就是说,对于匿名举报不仅是可以接受的,也会和实名举报一样得到查处和回复。当然,此前在各省巡视组也有这类规定。例如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江西省开展巡视工作,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对投诉人及来电进行全程保密,投诉人并不局限于实名制举报。
不拒绝匿名举报和“不局限于实名制举报”的表态有新意。以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或执法执纪部门都曾号召群众举报,在具体措辞上,都会强调“提倡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对实名举报件件必查必复”等等。对于如何处置匿名举报则少有表述。当然,也有的地方甚至宣布“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执法执纪机关提倡和号召实名举报并不错,因为实名举报有明显的好处。但如果把是否实名举报作为要“必查”的标准,显然是不妥当的。举报是否“必查”,只能以举报线索是否清楚为标准。如果一件举报已经列举了较多的线索和事实,即使不联系举报者也可以查清事实,就应该一查到底,而不能因为举报者没有署名而放弃。举个例子,举报广州番禺区城管局政委蔡彬有22套住房,最初就是在网上曝光的,我们无从知道那个网名是真是假。但是,这个举报对每套房的位置、面积都说得明明白白,难道能够因为没有实名举报而不必查?事实上,纪委3天时间就查清实际是23套房,这样的举报,哪怕是匿名的,也应该优先查处。
在当今形势下过度强调举报实名不现实。当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还不健全时,老百姓匿名举报也是明智选择,而要求实名举报则有些强人所难。当然,如果是中纪委要求实名举报,情况会有所不同,他们相信中纪委不会把秦香莲的状纸批转给陈世美查处。但即使官方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好了,老百姓举报还是会首选匿名,尽量保护自己的安全并没错。政府在欢迎实名举报的同时,应该表态不反对匿名举报。无论实名匿名,只要事实和线索清楚,都应该“必查”,这才是一切纪检监察机关和一切公权机关对群众举报应取的正确态度。
在这里,要隆重推荐一下广州市纪委实行的“三个凡是”:凡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凡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凡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严肃处理,努力提高实名举报核查率、信访初核率和结案率。倡导实名制,但不拒绝匿名举报,这样的做法是一个现实的选择,应该成为所有党政机关都遵循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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