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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范围大幅扩容 我省近11万小微企业受益

2014-04-12 01:21:4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企业一年最高可减免1.5万元,惠及从业人员约80万人

本报讯(记者 蔡方良 吴凌 通讯员 朱彦 王卫平 叶翩 尤勇)今年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再度放宽,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悉,我省将有近11万小微企业可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最高一年可减免税款1.5万元。

武汉5.6万户企业受益

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了解到,湖北有10.7万户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这些企业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优惠,预计可减负税总额8069万元,惠及从业人约80万人。”湖北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称。

此外,武汉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武汉市盈利企业中已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共1.5万户,减免所得税2345万元。“此次从6万元的标准提高到10万元,将增加受惠企业1600余户,预计减免所得税1100万元。”武汉国税局预计今年全市将有5.6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减免税额将达到3515万元,惠及从业人员约31万人。

小微企业为新政叫好

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若不享受政策,全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0万元*25%=2.5万元。享受政策后,一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万元*50%*20%=1万元,则小微企业一年最多减免税收2.5万元-1万元=1.5万元左右。

武汉易成科技公司会计王女士表示,去年因公司项目较少,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左右,但今年的项目增加了许多,应纳税所得额肯定会超过10万元。“估计今年公司享受不到这项政策了,真希望标准能再提高一些。”

十堰东正海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会计赵建平也介绍,该公司2011年享受减免税收3000元左右,但后来企业年应缴纳税款超过了6万元,不满足条件。“现在的年应缴税款正好在10万元以内,又可以申请享受这一政策了。”

■专家

中小企业对就业贡献大要给予公平的外部环境

“中小企业在我国占比较大,它们对就业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王敏表示,国家除了给企业减负外,还要给企业输血,即制定相关的金融、产业政策,让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成长。

王敏介绍,近年来,国家在税收政策上逐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是比较不错的。如去年8月,国家将营业税、增值税的缴税门槛提高至两万元/月等。王敏说,“不过,我认为仅减少税负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给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的外部环境,将一些产业放开给中小企业,如通讯、能源等。”

王敏认为,国家的政策要“双管齐下”,不仅要减负,还要给企业更多挣钱的机会,“如果企业能挣到钱,缴税自然也不成问题。”

■提醒

三种情况要注意

1.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这个优惠,建议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

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会计利润。有的小微企业会计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调整以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也许到了10万元以上。

3.收入的确认时间很重要,对于跨年度的业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把握好约定收款的时限。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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