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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成了“谣言”须以问责治“官谣”

2014-04-15 02:58:3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14日,兰州市官方回应质疑,通报自来水苯污染应急处置工作。通报认为,兰州市政府在整个事件的核实认定、应急处置、信息披露方面是及时的、准确的、严肃的,第一时间停运了苯渗入的自流沟,把事件影响控制到了最小程度。

兰州市官方的回应,并不能令人信服。

苯是一种石油化工产品,长期大剂量吸入和皮肤接触会对人体的造血系统产生损害,如果出现苯中毒,则容易引发白血病、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自来水苯超标,威胁到数百万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自是一起严重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20条规定,有关单位应2小时内执行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但威立雅水务公司在10日15时即检出自来水苯超标,何以11日凌晨5时才上报卫生局?威立雅有关人士13日曾表示“并没有推迟公布污染的意思”,但何以竟弃规定如敝履?而兰州市官方接报后,当日下午16时,有关部门才发布饮用水安全警示,正如有网民称,5点接报,11点才停运初判可能苯渗入的自流沟,6个小时,受污染的水都流遍全城的管道,老百姓都喝下去了。如此迟缓的“应急处置”,何谈“及时”?

从10日15时发现自来水苯超标,到11日16时发布饮用水安全警示,足约25小时。其实,这已是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第三季”。

“第一季”发生于3月,有关部门还进行了“辟谣”,如3月8日《兰州晨报》头版白纸黑字:《近日居民反映自来水有异味 兰州市多部门监测显示 :兰州市自来水水质全面达标》。

“第二季”发生于4月初,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有关负责人证实,威立雅在4月2日也曾检出出厂水苯含量为13微克/升左右,超过国家限制标准,但并未向外界透露。

从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的“三季”发展来看,正是一个从“疾在腠理”到“病在肌肤”到“病在肠胃”再到“病在骨髓”的过程;与之对应的,则是兰州市官方的先是“辟谣”,继而隐瞒,到最后纸包不住火。因为“第三季”里,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已超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标准多达20倍。

“大道不畅,小道飞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官方真实、权威信息的及时、迅速发布,能够驱散谣言,消除社会恐慌,这是常识。居民此前关于自来水苯超标的传言并未失真,倒是兰州市官方的“辟谣”成了“谣言”,十足讽刺。先是制造“官谣”,继以隐瞒信息,到纸包不住火了再滞缓的信息披露,无论出诸何种原因,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也是以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为代价的。即如此次,11日17时,兰州市政府宣布“未来24小时,自来水不宜饮用,其他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受访的10多位市民均发出疑问,“24小时根据什么确定,24小时后能否消除影响”,表示出不信任。

其实,“官谣”我们已经屡见不鲜,如上月25日杭州市小汽车限牌令“半夜鸡叫”事件,之前杭州市官方曾10余次辟谣,称绝不限牌,结果却是“突然袭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指出须“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而要落到实处,则还须以对“官谣”的炮制者进行严厉问责为后盾。这也是此次兰州市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本报评论员 于立生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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