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为食盐经营改革探路
4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告宣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在中盐公司和中国盐业协会看来,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的废除,而仅仅是许可证管理主体的变更。专家表示,取消食盐专营涉及的环节、部门众多,现在可能是将审批环节作为一个突破口,带有改革探路的性质。
盐专卖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几乎伴随了中国历史的整个发展过程。自此,盐业2500年专卖历史开始终结,食盐专营开始打破,食盐经营将进入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
■本报综合经济参考报、信息时报
A 历史
历代被视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盐专卖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开始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几乎伴随了中国历史的整个发展过程。历朝历代食盐的专卖都被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
盐的价格虽然在各个朝代有所不同,但总体水平是远高于其生产成本,且总体趋势呈上升状态,随着官府财政状况的不断恶化而不断调高。
唐代前期盐业政策为民众自由经营,官府征税,安史之乱发生后,财政状况恶化,开始实施盐专卖政策,因此,这一段时期盐价的变化,为分析盐专卖制度对盐价的影响提供了绝好的分析样本。
B 唐朝
食盐专卖前后盐价相差三十六倍
《新唐书·食货四》载:天宝、至德年间(公元750年前后),盐每斗十钱,……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
对这段史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是盐专卖实施前后盐价相差三十六倍。在盐每斗十钱的情况下,假定七钱为补偿生产成本,三钱为正常经营利润,假定盐的生产成本没有出现大幅波动,按此计算,盐价在每斗三百七十钱时官府可获得一百二十倍的超额利润。二是官府可以根据自身财政需要随意提高盐价,通过盐专卖就可以做到财政的“量出为人”。随着朝代的延续,吏治腐败状况不断加重,财政收支状况随之恶化,于是官府不断提高盐价,加重掠夺民众财富,增加财政收入以维持官僚机构运转。
即使是在由盐商运输和销售的情况下,盐商也是由官府指定的商人担当,并只能在官府划定的区域内销售。其他人运销食盐都被视为非法。
C 现状
中盐公司屡遭“炮轰”
作为中国盐业唯一的一家央企,中国盐业总公司却因公众的种种质疑,在这次调整中备受关注。
据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食用盐的零售价普遍在2600元/吨,批发价为2200元/吨,大型食品厂可以从省盐业公司以600至700元/吨的价格批发到食用盐,而小型食品厂则必须在当地盐业公司拿货,拿货价近1000 元/吨。通过专营的食盐,从车间到了市场终端,价格提高了近十倍。相比而言,在已经放开专营、市场化的两碱工业盐市场,每吨为500至600元。
与此同时,中盐公司也屡次遭到“炮轰”,被指阻挠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早在2009年,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就公开指责中盐公司。他说,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改革应该加速推进,要破解国企垄断经营,但是中国盐业总公司阻挠这场改革。陈国卫曾任国家经贸委运行局副局长,分管盐业。
陈国卫称,在众多垄断行业中,食盐体制的改革并不复杂,也是最没有风险、改革设计方案技术含量最低的,但是改革的推进遇到了极大阻力。
孙晋则表示,盐业公司控制着食盐生产。生产企业的效益主要取决于食盐计划,这便等于是盐业公司掌握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命门”,具体体现在: 在制定食盐计划中,盐业公司向制盐企业索要各种补贴、回扣;在食盐计划执行过程中,各地盐业公司以运费补贴、仓储补贴、回笼货款奖励、销售奖励等名目降低了被列为国家指令性价格的食盐价格。
■观点
盐业“政企不分”亟待破除
隐藏在中国食盐流通行业“暴利”的表象背后的,则是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盐业监管机关和经营者混为一体并由此带来种种问题的致命体制缺陷。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称,在国家盐业管理职能移交工信部之前,发改委为国务院授权的国家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盐业管理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但在实践中,由于国家发改委盐业办缺乏相应的人员编制和力量配备,盐业办的行业管理和食盐分配计划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协助,中国盐业总公司履行了相当一部分政府行政职能。而在地方层次上,绝大多数省、市、区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即盐务局和盐业公司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形成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了盐业公司参与甚至代行盐政管理和执法的政企不分、以企代政的直接后果。
孙晋表示,食盐专营体制最终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将食盐专营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分为运营和监管两大环节,运营交给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政府做好制定好规则和执行好规则即加强市场监管的职责。
链接
春秋时期
食盐专卖可以追溯至春秋时期。当时管仲向齐桓公提出“官山海”,即专营山海资源,主要对盐实行国营,利出一孔。据管仲粗算,齐国据此一年可获6000万钱。
汉朝
汉武帝时在“理财家”桑弘羊的建议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从富商豪强手中夺回盐铁等重要经济事业,扭转国家的财政困难局面,也曾推行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汉武之后举行了著名的盐铁会议,废除铁酒专营,部分放松盐业专营。这种松弛状态一直维持到唐朝安史之乱,此后食盐专卖再度强化。
唐朝
有“官盐”就有私盐,凡有管制的地方必然存在走私和黑市。而一些著名私盐贩子也被写入了章回演义,最著名的私盐贩子就是“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唐朝末期一度攻破长安,打破了唐末军阀割据混战的僵死局面。
清初
清代最富的盐商,拥有资金千万两,少的也有一二百万两。以乾隆三十七年为例,扬州盐引销售量为153万引,一引等于200到400斤,一引盐在海滨是0.64两白银,运到扬州以后加上运费、盐税,达到1.82两左右,从扬州运到东南六省零售价10两左右,价钱翻了十倍不止。扬州盐商每年赚银1500万两以上,上交盐税600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60%左右。这一年,中国的经济总量是全世界的32%,扬州盐商提供的盐税占了全世界8%的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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