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也许我们也不妨设问——党政机关办公楼固然不应该成为奢华浪费的地标,那么它是不是可以成为另一重意义上的“地标”呢?答案是肯定的。所谓“地标”,是具有独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物,比较公认的观念是它应该兼具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具体到国内的党政机关办公楼,也完全可以甚至应该成为超越现有单纯物化层面上的“地标”——
其一,它不妨以简朴而庄重、实用而别致的外形,获得公众的欣赏。放眼全球发达国家,多数地方政府办公场所均可谓“相貌平平”,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同时却因其别致的风格而有着很高的地理识别度。可见,即使是造价“便宜”的建筑,如果设计巧妙,同样可以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城市“地标”。
其二,它更应以真心实意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赢得人们的敬意。这一点更为重要。理想的党政办公楼,应该具备几个基本要素:“门好找”,地理位置要适中,反观近年一些城市,强行将行政中心从市区整体搬到偏远郊区,群众办事极不方便导致怨声载道,值得引以为鉴;“门好进”,党政办公楼不应成为一个自我封闭的水泥城堡,而应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方便公众办事、拉近官民距离;“脸好看”,唯有从内心深处视群众为主人、视纳税人为衣食父母,方能革除高高在上的衙门心态与做派;“事好办”,政府办公场所应整合功能、简化流程,不敷衍塞责、不有意刁难,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只要做到上述几点,这样的机关办公楼,就一定能在公众中树立起一座内在服务精神的“心理地标”、“口碑地标”。
据5月5日《广州日报》,作者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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