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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28条”抓住了国企改革的关键

2014-05-28 01:52:4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昨日,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共计28条,其中比较具体的亮点有:应允许员工以多种方式持股;实现国企产权多元化;可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鼓励管理团队出资参股国有创投企业;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等。我们不妨将这一《意见》称为“鄂28条”。可以说,至少在政策制定层面上,“鄂28条”抓住了多年来国有企业效率不高、腐败频发的根源:产权结构单一导致缺乏制约力量,政企不分导致难有现代公司治理制度。

湖北自50年代起就成为国有企业力量非常强大的省份,时至今日,在鄂央企和省、市所属国企依然在湖北经济版图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央企对湖北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不可否认。但是,如果不能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不仅国企的贡献会递减,甚至有可能成为腐败的重灾区。“鄂28条”所有内容其实就指向一点:让国有企业回归企业的本质,用市场的逻辑、公司的形式运作,而非用行政的逻辑、机关的形式运作。

同时,“鄂28条”呼应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内容,为湖北具体落实这一内容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依据。湖北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民企涉足部分关键性行业依然困难重重,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把国企的资金实力等优势和民企的市场拓展能力、企业管理水平等优势结合起来。国有企业万不可以施舍的心态居高临下,这样的改革不仅是为民企进入部分领域开闸,也是对国有企业的一次救赎,只有市场才能救国企,而最懂市场的就是民企。

任何一次改革在本质上都是利益调整,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如何确保各主体的公平利益是关键。改革的闸门开启,如果没有规矩,改革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腐败晚餐。笔者希望,“鄂28条”能配以最严格的监督机制,让这新一轮的湖北国企改革在阳光普照下进行,成为湖北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又一个良好开端,几何倍数地发挥对湖北经济发展的正能量!

■本报评论员张学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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