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6月5日,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六地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对23案81名刑事被告人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死刑、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其中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3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23起案件中,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抢夺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的有13案68人,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有10案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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