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强调,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规定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公民交通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
政务系统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检察系统
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社会联动机制
公共安全
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依据
司法系统
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
商务诚信
建立中介、广告、电子商务、交通运输、招投标信用建设
监督制度
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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