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启动,39家*ST股面临退市风险
本报讯(记者 郑玮)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邓舸表示,本次退市改革主要有四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为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择,二是实行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交易类、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同时交易所在上市规则进行细化和动态调整;四是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退市制度完善的重点问题之一,强化企业退市前的信披义务,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数据显示,迄今为止,我国证券市场有78家上市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
按照此前的有关退市规定,目前,两市39家*ST股面临退市风险,4家公司被暂停上市。离退市边缘最近的是4家因触及净利润或净资产指标被暂停上市的*ST股。这4家公司分别为*ST凤凰、*ST武锅B、*ST超日和*ST二重。
此外,在两市39家*ST上市公司中,尚有25家公司有可能被暂停上市。也就是说,如果这25家公司在2014年无法扭亏的话,很有可能在2015年被暂停上市。
今年IPO不会单月发20家
未来六个月,证监会将按照各月大体均衡的原则安排发行,不会出现单个月份发行20家的情况。
首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得转让股份
《上市规则》新增规定,一是要求相关主体应当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作出的有关暂停转让股份公开承诺;二是明确相关主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后,即不得再行转让股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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