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年底拍卖5000辆公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将纳入改革
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昨日全文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根据指导意见,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参改车辆范围
只保留通信、应急等用车
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通信、应急、特种技术等用车
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补贴标准
最高1300元/月
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参改机构范围
党委人大政协等全部纳入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
司勤人员安排
主要采取内部安置
公务用车处置
实行公开拍卖 收入归国库
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年底前,要拍卖5000辆公车。
对一时处置不掉的公车,各地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过渡期由各地确定。
公车处置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参改人员范围
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均参加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
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管理保留车辆
统一标识 定点加油
一是要严格核定车辆编制;二是要严格执行公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执法执勤用车要统一喷涂标识,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使用。
改革时间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 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地方党政机关 在2015年底前完成
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 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
【关注】
车改后每年或节约1500亿
这场覆盖全国的公车改革能否刹住“车轮上的铺张之风”,究竟能降低多少行政成本?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贾康说,车改减支的第二个效应是将降低今后陆续达到更新年限的涉改公务用车的更新成本。他指出,按中央国家机关层级的实际情况测算,按照改革方案,今后在达到符合规定更新年限车辆不予更新的情况下,将使一年间减少相关行政经费开支的幅度从前项的7%提升为27%左右。
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说。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贾康说。
公车改革大事记
1994
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1997
年
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
1998
年
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
2003
年
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引热议,引发2004年前后的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北京、广东等地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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