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省邮政条例》8月1日实施
本报讯(记者 罗义 通讯员 熊婷婷 实习生 魏凡 陈甸甸)从酝酿启动到颁布实施,前后历时11年的《湖北省邮政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召开宣贯实施动员会。市民诟病已久的野蛮分拣、快递安全、保密制度等等,在我省将有地方法规进行规范。
收到的物品莫名破损,此类投诉屡见不鲜。该《条例》对往后快递企业的“野蛮”分拣、投递不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违规企业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去年发生在沙洋的“夺命快递”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条例》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收寄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依法进行验视,违者最高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较大的车站、机场、宾馆、社区等,应设置快递服务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居民楼、住宅区应按要求设置信报箱,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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