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我省落实公安部“便民十六条”
■本报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龚轩
日前,公安部集中推出了涉及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的16项便民措施。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其中有12条已在我省实施,还有一些政策落地举措即将实施。
公安部“便民十六条”
(涉及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
户政:
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举报投诉电话2014年7月15日公布
出入境:
1.启用海港口岸《边检办证告知单》政策,我省2012年5月起实施。
2.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政策,我省2014年7月25日起实施。
3.扩大边检自助查验通道使用范围,已在2013年2月实施。
交通管理:
2014年8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可省内跨地市检验
多项便民措施我省已实施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推出的16项便民措施中,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省公安厅已在本月15日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推行鲜活产品优先验放制度,我省无陆地口岸,无该项业务。开设跨境学童边检专用通道,我省不涉及该项业务。启用海港口岸《边检办证告知单》政策我省在2012年5月起就开始实施。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政策昨日起开始实施。扩大边检自助查验通道使用范围,已在2013年2月实施。完善信息安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措施政策,我省无该项业务。
此外,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简化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一年内可重复使用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这四项政策4月1日起已实施。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去年已启动。试行驾驶人省内跨地市考试政策,也在去年4月开始实施。
将督导提高户口办理时效
公安部提出提高户口办理时效,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政策“一次性告知”。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对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实也要告知理由。
省公安厅介绍,此前我省已开始实施类似政策,近期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我省正在研发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不良行为管理系统,将于8月份投入使用,通过年度累计评分积分、分级分类管理,实行不良行为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省已录入并公开不良行为信息106条。
机动车异地检验将取消委托检验手续
公安部提出实行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实行机动车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服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车辆检验。
省公安厅介绍,我省8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省交管局已向全省交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做好设备、人员、技术准备,从8月1日起实现在籍机动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省内无委托检验手续办理异地检验。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