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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分贩子“黑名单”严禁买卖分

2014-08-24 00:13: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洪山交通大队实施一个月处罚5人,每人罚200元,行政拘留7天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欧阳万春 实习生 尹菲)前日中午,洪山交通大队门前,曾经两次因为买分被处罚的分贩子段某,再次进行非法购分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处罚款200元及行政拘留7天。

段某是仙桃人,去年3月和11月先后两次在洪山交通大队门前及违法处理大厅内,向前来办事的驾驶员购买驾照上多余的分,再利用这些分帮驾照分数不足的人处理违法,并收取现金回报。

段某被民警抓获后曾移交到狮子山派出所,并行政拘留了3天。但没想到段某不知悔改,22日中午,段某再次出现在大队门口,向过往司机询问有没有多余的分卖。大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了段某,并将其再次抓获。

洪山交通大队民警介绍,为了打击分贩子,大队建立了分贩子的“黑名单”,将曾经查获的分贩子姓名、相片和体貌特征等编制成册,在大队周边及对外办公区域,通过视频监控、便衣巡查等多种方式监管。

发现“黑名单”人员出现,立即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实时监控,一经有买分等违法行为立即处置,并按照上限处理。“黑名单”实施一个月以来已经处罚5人,全部按照罚款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上限进行处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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