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武汉市将迎来更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将以年度为单位对各个行政区用水总量进行控制。
根据意见,武汉全市明年的用水总量将控制在41.61亿立方米以内,各个行政区的年度用水指标也将在这一总量内进行划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求提高到72%。为完成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水资源的措施。
其中,规定新建设需要取水的项目要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不进行论证则不予审批;同一年度内,对已达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项目,接近达到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项目。
此外,将加大对重点大中型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新节水技术、工艺、设备;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同时设计、施工、投产,对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节水评估,未经验收不能投产使用。
在改善水质方面,提出明年实现全市108个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湖泊周边禁止新设排污口,已有排污口由市、区两级政府组织限期关闭;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的水域(如规划为III类水质,实际只有IV类水质),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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