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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买菜受伤算工伤!你造吗?(三)

2014-09-01 16:06:06 来源:长江商报网

办公室常见工伤,你造吗?

1.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地铁、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路上被第三人暴力侵害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2.上班期间受伤:比如,久坐站起来扭伤脚、在办公室上厕所跌倒、开会时手被会议室门夹伤、在茶水间被掉落的瓷砖砸伤脚、膝盖被办公桌角磕伤、在单位食堂用餐导致食物中毒,等等。

3.下班后/前与工作有关的受伤:比如,下班前在公司冲凉跌倒、给电脑关机导致手指受伤,等等。

4.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5.患职业病,比如尘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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