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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职培机构和技工学校实行属地管理

2014-09-03 03:32:2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 通讯员 黎娟 许兰波)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1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所民办技工学校管理权限下放给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将个人、民营企业申请举办的初、中级技能为主的民办培训机构审批权、普通技工学校审批权下放到市州人社局,实行属地审批管理。

省人社厅下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审批和管理权限通知。通知要求,除中央在鄂单位、省部属高校、省直单位、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申请举办以培训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技能劳动者为主要目标的民办培训机构由省厅审批外,其他个人(含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申请举办以培训高级技能为主的民办培训机构,均由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

同时,除高级技工学校由省人社厅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外,其他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申请设立普通技工学校,均由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进行审批。技工学校的教学管理、师资培训、学籍注册、资助管理、毕业证书办理、变更事项等民办技工学校日常管理也全部实行属地化。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权限下放后,我省现有的1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0所民办技工学校管理权限,也同时下放给所在地市(州)人社部门。

今后,省厅主要负责加强对全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制定,市(州)人社部门重点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我省将设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法予以撤销。并建立“红黑榜”制度,将年检评估不合格、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虚假办学、造成恶劣影响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同时,将办学规范、有一定规模、学员反响较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列入“红榜”。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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