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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助力货币政策转向利率调控

2014-09-09 01:14: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冉学东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调整期,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成为目前的核心议题,但要做到以上两点,必须中国央行的货币政策实现市场化,就是要通过价格的方式,配置到效益最高的地方去,配置到最需要资金的地方去,但事实上,中国央行在最近几十年的发展中,很难做到这一步。

新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其实是要用地方债替代传统的融资平台模式,可以明显降低地方政府面临的期限错配和由此带来的流动性和违约风险。

这次新预算法最具有开创意义的是,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公布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的公布意味着地方政府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等等都要明明白白的昭告天下,暴露于阳光下。如果某个地方政府资产不足,或者负债过重,可能就发不了债,说明一个地方政府领导干的不好,作为一个家长,没有盘算好本地方的资产和负债;如果负债过高,可能面临破产风险,而发不了债券,就更加难以正常运作,这样可以提升地方政府的财政透明度、约束地方政府过度举债的冲动,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而且随着地方资产负债表的定期公布,机构可以根据透明的财务数据对其债券进行打分或者评级,一旦负债过重,可能用脚投票,这是对地方官的警告;如果资产升值,财务状况良好,人们都纷纷购买该地方债,债务价格将会飙升,地方政府可以低成本融资,用于地方建设,这是对其政绩最实在的奖励。

新的预算法还要求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在我国当下,除了中央政府要建立对省级政府的预警体系之外,更重要的是省级政府要建立对下级政府的预警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可能会出现较大风险的下级地方政府及时进行干预,撤换导致较大财政风险的下级政府官员。因为在我国,省级政府目前债务问题不大,而且其财政资源广博,完全可以稳定债务风险,现在最大的风险在县市一级,因此这样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机制就更加有效。这就是市场机制的约束机制,是对地方政府预算的硬约束。

更重要的是,新预算法实现如此功能对央行的货币政策有重大意义。

实际上,财政和货币向来就是一对孪生姐妹,无法分开,在中国,货币方面出问题,往往是财政体制落后的原因,比如现在有一种说法,说中国的央行发行了世界上最多的货币,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年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过多,央行用外汇注资,这本质上是印钞票购买不良资产,本质上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应该由财政来承担,因为这些不良资产正是国有企业的贷款所致。再比如,在当下,物价持续下行,中小企业经营极端困难,这时候应该是降低利率和准备金率,但是央行却迟迟不降息,为什么,因为如果降息,就会让房地产泡沫进一步膨胀,并且让正在淘汰的过剩产能更加扩大,而由于前期政府刺激发行的大量货币,也构成通胀压力,一旦利率下降,通胀可能再次来临。

而且,政府项目和国企对利率不敏感,因为对于他们是预算软约束的,无论未来债务压力如何大,都有政府帮他们解决,无论资金成本多高,他们都会去借,因此央行的利率政策根本不起作用。无奈之下,央行只有通过货币量的控制来部分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目前更是创造了所谓的定向宽松,这种方式用总量式政策来解决结构性问题,必然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对这样的政策央行表示了忧虑。

一旦新预算法以上规定能够严格执行,央行的货币政策就可能转向利率调控,这是目前世界上央行通行的做法,是一种代价最小、效果最好,并且也是最容易达到目标的政策。

(作者系资深财经媒体评论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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