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执行
本报讯(见习记者 魏凡 实习生 裘兰 通讯员 梁海莲 叶翩)10月起,武汉市国税局将全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下称《规范》),纳税人在全市19家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办税环节、办税时间将减少一半以上。
《规范》执行后,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除可当场办结外,将不再需要报送经营地址证明和验资报告等材料;跨区变动的纳税人,办理迁出也不用再走繁琐的注销程序,而是改为变更登记;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无需审批,先享受后备案……
武汉市国税局总审计师郭亚光介绍,“《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总体减少39%,办税环节压缩62%,办税时限缩减56%,服务厅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
据了解,《规范》以办税服务厅前台服务事项为主,涉及我市国税部门9类72项173个服务事项893个服务规范,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和文明服务等,并明确了每项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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