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入境,小船偷渡过瘾。
更多的钱,则被卢晓琴拿到了澳门的赌桌上。
卢晓琴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在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9日,她一共去了澳门27次。
此外,还有一次偷渡的经历。卢晓琴自述,2013年3月,她因为沉迷赌场,在澳门逾期居留了十几天,被当地有司处罚,并禁止入境一年。但赌瘾难捺,她于是在当年5月,在广州找了一个“有门路”的司机,转到珠海。当晚坐上司机联系好的一艘小船,在海上飘荡两个多小时到达澳门,终于遂了自己的赌愿。
巨额资金 虚假消费套现
卢晓琴案中,还有一个耐人寻味的地方,即前后超过亿元的资金,她是如何“带到”澳门的?
中国实行较为严格的资金出入境管理制度。如携带现金出境,每人携带人民币现钞不能超过2万元,外币现钞不超过折合5000美元;向境外汇款,则要受公民个人每年结汇5万美元的限额。
卢晓琴称,她每次都是拿着存有巨额资金的国内银行借记卡,在澳门一些专门刷卡的店里,在POS机上“虚假消费”,向店家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把现金“刷出来”,店家帮她兑换成港元。
有一家银行的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内地银行一般向POS机商户收取3%。-5%。的费用,每笔封顶费用20-50元人民币。因此估计如澳门这种专门做“刷卡”生意的店面,向客人的收费不会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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