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茅先生:2009年金融危机,我们3个大学同班同学搭伙开了一家公司。其中一人占60%的股权,我和另一个同学各占20%股权。几年来,公司一直是大股东在负责经营,我们两个小股东都没管事。头几年,大股东每年都按照出资额的5%进行分红,但是去年却没分红。今年我们说看一下账,但他以账很乱看不清楚为由拒绝。请问小股东对此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律师解答:如果只是想看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查看会计账簿。但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作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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