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六·五”环境日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余桃晶 高原)湖北打击环境违法“零容忍”,并将持续采取高压态势。昨日,省环保厅通报,自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6月5日启动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处罚金额达3076多万元。
建始跨省污染罚款100万元
8月13日,恩施建始县接到环保部门报告:重庆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受污染,疑为源头地建始境内矿产企业排污所致。湖北省环保厅8月19日向涉事的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书》,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存在非法排放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
湖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队长李永福介绍,该企业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主体工程就擅自投入生产使用,按规定可处罚30-50万元,从重处罚50万元;利用渗坑、裂隙排放水污染物按规定可处罚5-50万元,同样从重处罚50万元,两项违法行为并罚,总计罚款100万元。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
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落实中央“向污染宣战”的战略任务,湖北省环保厅提出开展“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饮用水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李永福介绍,省内10个不同部门通力合作,且合作会延伸到各地市,对环境违法保持高压。
李永福表示,今年8月湖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等四部门首次联合召开了环境保护“两法衔接”联席联动工作会议,实现了环境污染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案、网上审理等新执法模式。
据悉,7月1日开展的落实新水法“零点行动”以来,湖北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2518人次,检查企业23750家次,限期治理污染企业1526家,责令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执法成效有新突破,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今年全省共解决群众污染投诉案件12802件,关闭影响群众饮用水安全的企业131家,取缔违法排污口50个,安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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