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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欠薪发包方要负连带责任

2014-10-30 04:18: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将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打击恶意欠薪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 通讯员 宋欣然 廖潘腾子)包工头拖欠工资,施工企业将负连带责任。日前,省高法、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给自然人,自然人拖欠劳动报酬的,发包方和承揽工程的自然人要同时支付劳动报酬。

常用电话失联超3日视为“逃匿”

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欠薪问题,一直饱受社会诟病。其中,欠薪责任主体难以认定一直困扰执法部门。意见的出台,解决了这一难题。

意见明确规定,借用资质、挂靠等方式承揽工程,拖欠劳动报酬,责令出借资质、被挂靠的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建筑施工企业违法将工程转包、分包给自然人,自然人拖欠劳动报酬的,发包方和承揽工程的自然人要同时支付劳动报酬。

以往,恶意欠薪的包工头或者其他行为主体,为躲避工人讨薪故意逃跑藏匿。但对于“逃匿”的界定,一直没有成文规定。

意见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恶意欠薪者都将被视为逃匿:常用电话无法联系超过3日,且离开经营场所或日常居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相关调查机构3次电话和短信通知,拒不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采取其他逃跑、藏匿方式,影响案件调查。

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昨日表示,接下来,我省将开展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加大对“恶意欠薪”案件的查办力度。

近日,我省将开展工资拖欠隐患排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元旦、春节前,我省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另外,我省还将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支付工资行为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及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将发生严重欠薪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新闻媒体曝光,并对其市场准入、资质管理、信用贷款等予以限制。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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