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柯美杰)我省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获得科技部批复同意。近日,科技部正式批复同意《科技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方案》,支持我省发挥中部地区枢纽、科教资源富集、创新创业活跃的基础和优势,打造国家级技术转移机制完善和模式创新示范区。
科技部将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在方案实施、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照规划,今年将建华中网上技术交易市场。明年我省将完成“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实体平台规划新区建设,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左右。实体平台包括知识产权交易大平台、科技金融服务转化平台等。
按照目标,到2017年,将中部技术交易中心建设成技术转移机制完善与商业模式创新的试验田,构造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等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成为我国中部国际创新资源交流交易的“航母级”集散地和主要门户,促进中部地区技术市场的开放共享和高度融合,实现创新资源的空间聚集。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将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富集和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两大优势”,努力提升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效率和整体服务能力,着力推动湖北省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将已形成的政策创新优势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优势,为中部乃至全国技术市场发展和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做出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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