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新华社调查全国水电油价“附加费”,项目易增难减,去向成谜
家庭主妇张女士最近不经意发现,在电力公司提供的电费单上,除了基本电价,还有一项“代征附加”费用:今年1至10月,她三口之家的电费每月200余元,10个月缴纳的“附加费”约125元。
事实上,在一张张居民水、电、汽油的缴费单里,均含有多项“附加”的费用:每一吨生活用水的价格里,有公共事业费、排污费等“附加费”;每度城乡居民电价里,至少包括5种“附加费”,各地规定普遍占电价的5%左右;而在海南等一些地方,一升汽油的售价里,还有1块多钱的“车辆通行附加费”……
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
涉及面广 水、电、油价格中普遍存在
“附加费”究竟是什么?收取名目从何而来?记者拨打上海、北京、海南、四川四省市的国家电网“95598”热线了解到,销售电价里的“附加费”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其中一些已收取多年。“目前,电价里附加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全国性的就有5项。”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介绍,其中有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此外,还有各种部分地方性基金。
“各地电价里的‘附加费’标准差别很大,相差可以近一倍。少的2分多,多的5分多。”林伯强说。
事实上,据多位专家估算,如果按4分钱一度的平均水平计算,2013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53223亿度,电价里一年“加收”的费用达2100余亿元。“仅按6793亿度的居民生活用电量计算,这笔收费也达270多亿元。”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说。
记者调查发现,“附加费”在水、电、成品油价格中普遍存在。在江南水务、重庆水务等上市公司近年的公告中,其所在地水价包含南水北调基金、污水处理费等常规附加,公用事业“附加费”在每立方米0.05元至0.1元不等,一些地方还有垃圾费和省级专项费。
而从2008年末起,海南省在汽油销售环节中价外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2011年后,这一“附加费”已涨至每升1.05元。按海南省加油站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该省成品油销售量将达250万吨。专家测算,仅“车辆通行附加费”一年收取可上10亿元。
种类偏多 挤压价格市场化改革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附加费”现象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由政府进行资源定价,造成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为了支持企业运营,政府额外收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然后补充公共设施的计划性、临时性投入。随着定价向市场化转型,清理陈旧不合理的附加基金,通过“费改税”规范合理的收费,应是新一轮资源价格及税费改革的题中之意。
实际上,“附加费”种类偏多,增速较快,挤压了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令资源的价格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市场供需。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从我国36个核心城市的调查来看,10年来,供水价格年均增长5%左右,但“附加费”中的污水处理费却年均增幅达15%左右,超过了水价本身的增速。
汪亮等专家普遍认为,种种“附加费”问题需要理顺、规范,即使对一些合理并常态化的基金,也应加快“费改税”,减少随意性和寻租空间。
此外,随着水电费代扣代缴普及,居民普遍难以了解价格构成,甚至供电公司部门也存在“不清楚附加费扣了多少”的现象。海南现代管理研究院院长王毅武表示,希望电力、收取部门增强透明度,向社会公示附加收费的依据及去向。
在一张张居民水、电、汽油的缴费单里,均含有多项“附加”的费用:
每吨
生活
用水
每度
城乡
居民
电价
每升
汽油
普遍占电价的5%
公共事业费
排污费等
+
至少包括
5种“附加费”
在海南等地,1块多钱的车辆通行附加费
四川省发改委在2013年11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了现行征收标准:
以城市“一户一电”居民生活用电为例,一户普通居民用1度电,需缴纳的“附加费”,四川每度电均含:
即使按照该省居民生活用电每度0.8224元的“封顶标准”计算,“附加费”也已约占电价的5.6%。
4.68分钱
农网还贷资金
2分钱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0.7分钱
1分钱
0.83分钱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05分钱
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0.1分钱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算账
1 名为临时性工程投入,但“过时”仍收取。
2 以“价中费”代替其他收费,催生不公平均摊。
3 “附加费”通过补贴或结算差价的方式,直接变为电网、供水企业的经营收入。
4 违规加价。
据新华社
存在的主要问题:
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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