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至少一半停车费没进政府口袋,有地方财政甚至分文未取。
经营“私人化”分配“暗箱化”
停车企业私人股东背景与经营能力令人质疑。
在天津,联华公司49%股份“姓私”,实际股东中不仅有大量自然人,还出现了港资公司。
在广州,作为取得合法经营权的两家咪表公司之一,德生咪表公司复杂股权关系的背后,实际股东多为自然人。
政府管理不严,公共停车资源分配固化
2011年,广州市政府对中心城区的占道停车位进行招标,最终电子泊车公司、德生咪表两家公司从五个竞标者中胜出。然而,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电子泊车公司与三家未中标公司均有关联关系。而招标方为了顺利进行招投标,还特意更改了投标者的资质门槛。
在天津,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对旗下企业管理要求,其控股51%的联华停车公司每年应向国资委上交4000万元利润。但实际上没交过一分钱的联华公司,仍能正常经营天津主要停车场。
收支情况成谜,收费依据成疑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北京市2011年曾公布,向企业收取的占道费2009年为3372万元,2010年为2110万元,但随后3年,收入没有再公布,而对进入财政的停车费具体使用去向也没有公布。
收费钱款以及去向成谜
目前,国内法律中并没有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但却从未被单独公示。
据新华社
占道费标准
一类:35元/小时
二类:15元/小时
三类:3.6元/小时
110家备案停车企业
5.8万个停车位
停车位类别数量
一类:2.1万个
二类:1.7万个
三类:2万个
实际收费标准
一类:10元/小时
二类:6元/小时
三类:2元/小时
向政府缴纳近3.9亿元
实际收入过10亿
县财政部门按50%比例返还企业
收入分配
50%企业
50%政府
3.5万个停车位
8元/小时,10小时/天
停车企业年收入10亿元
市财政经营权
有偿费用1346万
所属区财政部门
缴纳占道费用1489万
仅占10亿元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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