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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亿高速收费去向不明

2014-12-01 01:30:5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微利公用事业变身暴利行业,18个省份高速收费资金被闲置或挪用

日前,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

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被称为“印钞机”的高速公路,延时收费提出“还不清贷款”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征收的钱又流向哪里了呢?

微利公用事业变身暴利行业

“公路资源属于特许经营范畴,各省交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应该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企业法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只能微利保本。”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说。

那么,作为公益性项目本应微利的高速公路缘何成了暴利行业?广东一路桥公司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我国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总体偏高,每公里价格比许多发达国家还高;另一方面,当年设计收费制度时,并没有预计到现今如此巨大的车流量。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勇说,在当前的车流量情况下,各地应对收费标准重新评估,以限制高速路变成“吸金路”,不能“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东收西还”无限循环

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这招。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的政策。“实行‘统贷统还’,就是说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广东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

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首先,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其次,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因为条例中不得超过限期的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对广大车主而言,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高福利养人或挪用

除了还贷和企业暴利,巨额通行费还被用来干什么了?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的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些黑洞: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养人。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个人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何时才能回归公益性

交通运输部发言人何建中明确提出,到期的收费公路应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期后停止收费。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说,要加强对政府决策的科学论证,避免因过度建设而陷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恶性循环。据新华社

征收的钱不够多吗?

广东省2014年上半年

高速通行费26亿元

广西2013年高速通行费

84.8亿元

山东省2013年

高速通行费

104亿元

广深高速2012年

通行费410亿元

全国一年收费

4000亿元以上

有关部门2010年公布

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

已达2800亿元

收取的钱用来还贷了吗?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归还利息部分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收来的钱除了修路还贷还用来做什么?

闲置和挪用: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养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利益输送: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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