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10日,被称为“广州史上最大贪腐案”的白云农工商系列腐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高达近4亿元之巨,被法院判处死刑。
“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这是张新华曾经的“信条”。
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为广州市农工商集团下属企业,拥有总面积约2.5万亩的土地、20多家下属企业。十年前,这家公司曾陷入6.2亿元的巨额债务危机,最终在张新华手上“变废为宝”,奥秘便在土地。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张新华,在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中,为相关单位、个人提供帮助,收受贿款共计5680万元人民币和730万港元。
2003年后,张新华未经上级同意,私自成立广田公司、新雨田公司,陆续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主动诉讼及和解、以物抵债等方式无偿取得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地块,进而通过出租、转让获取利润,还通过股东集资方式,继续侵吞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房产、土地。根据评估,张新华侵吞国有资产208亿多元。
张新华的严重贪腐行为是其被判死刑的重要原因。判决书显示,张新华因涉嫌严重的经济犯罪被依法移送公诉机关处理,且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是自首。
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郑允展告诉记者:“张新华等人贪污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总金额达到3.4亿元,甚至一笔受贿都高达1000多万元,直接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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