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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诉讼里程碑:6企业倾污重罚1.6亿

2014-12-15 00:08:0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特派记者 黄敏 发自江苏

江苏泰兴一起普通的非法倾倒废酸案,倾倒企业有1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倾倒企业的上游6家化工企业也被告上法庭,被追究民事责任。

泰州市环保局成立泰州环保联合会,作为起诉方,将6家企业告上法庭,泰州人民检察院首次作为支持起诉方,也站上法庭。经一审审判,6家上游企业被判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元,创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案罚款之最,也被称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案中的“破冰”案件。

1.6亿余元,是按照虚拟治理成本3660万元,以及4.5倍的受污染河流的敏感程度确定的。然而,自感无辜的企业对一审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已于12月4日开庭,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亲自担任审判长,但还未有最终结果。

处罚金额虽还未最终定下,但这个案件早已备受外界关注,对立案难、取证难、鉴定难的环保案件,将起到“样板”作用。

◎案发

两万多吨废酸被倒入河中

时间追溯至2012年6月前后,泰兴市环保局和泰兴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如泰运河部分河段河水遭受不明物质的污染,原本清澈的河水时常被锈红色的物质所污染。而如泰运河西连长江,直通长江干流。

在随后的几个月,环保部门又接到举报,位于泰兴市与泰州市高港区接壤的另一条通江河流——古马干河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污染从何而来,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河流边,24小时巡查蹲守。2013年2月21日晚上11时许,事情终于有了进展。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槽罐车悄悄地驶向了位于古马干河河畔的建材码头,车辆停稳后,从车上跳下两个人,他们警惕地朝周围四处张望后,走到车辆后部,打开车门,将槽罐车上的皮管伸到了停靠在码头的一艘船上。约半小时后,槽罐车收回皮管,同船上的人打过招呼后准备离开,而船只也开始发动,准备沿河流而下。

执法人员立即登船检查,发现船舱里装着的都是废盐酸。而这只运输废酸的船舶,也经过了改装,发动机下面的两个船舱底部,有两个洞,船内装上了自动阀门。这样,每当槽罐车运来废酸之后,先输到仓储船舶的两个船舱里,然后把船上的自动阀门一打开,就直接排放到了通江河道里。

这样隐蔽的倾倒方式,一船2吨重的废酸8分钟就能倒完。数月时间,两万余吨的废酸被直接倾倒进如泰运河、古马干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后经泰兴市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河水取样监测,pH值呈强酸性,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磷、苯胺均不同程度超标。事发前,两条入江河流的各个监测点均为达标。

这才有了今年8月,泰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江中化工贸易公司、鑫源化工贸易公司法人及全慧化工贸易公司非法向如泰运河、古马干河倾倒废酸案。

法院审理认定,2011年至2012年,江中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戴卫国、鑫源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蒋巧红、全慧化工贸易公司法人代表王长明等人,伙同或者指使一些槽罐车司机、押运员等人,多次从近10家化工生产企业中,以1元1吨的价格,“买”走大量的副产品——盐酸,再将盐酸直接向如泰运河、古马干河等大肆倾倒了2万多吨废酸,构成了对长江水系的严重污染。

经法院判决,戴卫国等14人因犯环境污染罪处有期徒刑2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16万元至41万元。

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紧偎长江干流北岸,经过2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为一个典型的化工园区,进驻各类化工企业上百家。

12月11日,长江商报记者抵达泰兴工业园区,紧挨道路两侧,是一家接一家的化工企业。当地居民介绍,该地原来叫船镇,因发展化工企业,居民已经陆续搬出。在该区域内,直通长江干流的如泰运河,东西走向,西连长江。

◎行情

企业倒贴钱处理废酸

知情人士介绍,化工企业陆续入驻,生产化工产品产生了大量的废酸,大多数都为盐酸,而这些可以卖钱的盐酸,也刺激了部分化工贸易公司的崛起。这些公司将盐酸买来,再转手卖给需要的企业,可以用于有机合成、金属加工、纺织漂染等耗用。

“行情好的时候,一吨能卖到300块钱左右。”上述知情人士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但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尤其是2012年以后,盐酸的市场行情每况愈下。

行情不好,但是化工企业的生产并未停,部分企业将没卖掉的盐酸暂时储存,但储存设施有限,不少企业将盐酸以每吨1元的价格卖给贸易公司,并给购买者每吨50元的运输费。

平时要掏大钱购买盐酸的一些贸易公司,现在几乎不需要花钱“买”盐酸,反而又能赚取可观的运输费,认为这桩“买卖”有“油水”。再加上一些贸易公司与化工企业签订了常年供应副产品——盐酸的合同,于是,贸易公司依然拉走了化工企业产生的盐酸。

但是盐酸不好卖,这些不具处理资质的公司,如何处置这些盐酸呢?如果他们将盐酸送到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每吨要支付处置费用300多元。贸易公司不会做这种亏本的买卖,最终,一些贸易公司便偷偷将废酸直排到河道中。

◎追责

上游6家化工企业被告上法庭

倾倒企业及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但案件并未就此终止。泰州环保局和泰州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意见,追究上游6家化工企业的责任。

今年2月,泰州市环保局成立泰州环保联合会,作为起诉方,将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告上法庭。

环境公益诉讼的官司不好打,,在上法庭之前,泰州市环保局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曾考虑过同企业谈判。

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童宁曾表示,同企业谈判,提出来的赔偿金额肯定会打折扣,结果很难说;另外谈判的法律效力如何,结果又如何去执行,去监管,这些大家心里都没底。因此,环保局同检察院决定直接上法庭。

“这个过程并不轻松,一路走得也很艰难。”童宁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近年来,环境公益诉讼在全国冰封,即使有半官方背景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其在2013年提起的8起环境公益诉讼,全部被拒绝受理。

为了让上诉方更有信心,强化起诉力度,泰州人民检察院站了出来,首次作为支持起诉方,也站上了法庭。

在该案中,受指控的企业有6家,开庭时有9人出庭,阵容强大。而原告方这边,原告方1人、代理人2名律师、陈学东等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

省高院对这起案件也非常重视,安排了一名行政庭专门办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法官来泰州指导。而上级法院的这种做法,在泰州市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中从来没有过。

6家倾倒企业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施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兴市申龙化工有限公司

泰兴市富安化工有限公司

泰兴市臻庆化工有限公司

opinion

基于多方面的考虑,最终放弃了谈判。同企业谈判,提出来的赔偿金额肯定会打折扣,结果很难说;另外谈判的法律效力如何,结果又如何去执行,去监管,这些大家心里都没底。

——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童宁

江苏常隆农化有限公司。

江苏施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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