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曾几何时,人家都说我是一个有前途的干部,也有人说我将会得到提升,我也相信这一点,自己的前途却被自己的贪婪彻底毁掉,是不值得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原局长冯越欣说。2014年9月,他因涉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记者从冯越欣案的办案法官处了解到案件审理的细节内容。
让办案法官杨金华印象深刻的是,冯越欣酷爱茅台酒,对他的资产进行查封时,共清点出1853瓶茅台酒。1853瓶茅台酒按均价来算,也价值近200万元,其中还不乏一些年份酒等精品。
根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冯越欣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局长时,将公款214万1316元用于购买茅台酒、崂山绿石等。潍坊中院在一审判决中对此进行了认定,其中114万1316元购买的茅台酒都被其据为己有。
很多人知道冯越欣,都是因为聂磊案。1998年后,聂磊等人以其经营的游乐城、赌场为依托,在其经营场所内及青岛市部分区域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行为。2000年至2010年6月,“聂磊公司”继续扩大自己的“生意”,开发房产、组织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并通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为组织活动提供暴力保护。
2002年2月至2005年6月,冯越欣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通过中间人介绍,聂磊给冯越欣送来人民币现金,随后冯越欣没有把聂磊的赌场、游戏机厅等娱乐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即使去查也是走过场,不抓人、不处理、不罚款。(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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