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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宝源丰”火灾董事长获刑9年

2014-12-28 00:41: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曾致121人死亡76人受伤

26日,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道区人民法院分别对吉林德惠“宝源丰”公司特大火灾系列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告人贾玉山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法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玉申、综合办公室原主任姚改政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吉林丰禽业有限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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