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评论员 廖保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这已经不是李克强总理第一次强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此前他曾提出要求,把挤占挪用的钱归位,把“跑冒滴漏”的钱堵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按预算安排应支出但尚未发生的资金,主要体现为国库存款余额与政府财政专户的资金余额。由于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中国的财政资金沉淀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以2012年为例,央行的公开数据显示,2012年国库存款余额高达3.23万亿元,政府财政专户的资金余额占国库存款余额的44%,达到1.42万亿元,巨额资金闲置,说明使用效率较低。
另一方面,受经济增速放缓与结构性减税的影响,中国财政收入增速回落,这种情况还可能要持续多时。而实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较快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目标,使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因此,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势在必行。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仅有利于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也有利于激活经济发展,所盘活的巨额财政沉积资金一旦投入使用,会发生乘数效应,成倍放大,释放一定的流动性。将这些资金投向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不但有助于改善民生,而且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财政持续增长的后劲。
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十分具体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如何使用的措施:一是将2012年及以前年度各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二是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防止资金大量沉淀,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严禁违规虚列支出,严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和规模。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对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占比设定上限,明年起不得在预算外新设偿债准备金,已设的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资金科学安排,加快流转。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领域开展三年滚动预算试点,确保资金和项目对接。让公帑有效服务公众、造福人民。
相信此举将极大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仅于经济上利国民利民,而且也是反腐的重要手段。然而,光靠事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减少财政存量资金,不要造成留存、低效和腐败,这就需要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目前,编制下一年预算不是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评估,而是依据上一年的财政支出基数,从而导致预算单位法制意识不强,编报预算随意性较大,争报与多报预算,闲置财政资金,挤占挪用,“跑冒滴漏”随之而来。
因此,应当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实现预算支付均衡。同时,还要建立预算约束机制,避免财政用款单位挤占财政资金,要对挤占行为进行问责惩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高的单位,给予奖励。唯此双管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财政资金留存乃至贪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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