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省卫计委严管差旅培训及接待
本报讯(记者 胡梦)日前,省卫计委公开五个管理办法,针对差旅、会议、公务接待、培训和因公临时出国等作出具体量化规定,如委领导在1个任期内出国执行公务不得超过两次、公务接待不得提供烟酒等,严控借出差、培训、会议等用公费开支。
对于因公临时出国,《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限量管理规定。如对因工作需要出国执行公务的委领导1个任期内因公出国不超过两次或两年内因公出国不超过一次。省卫计委强调,上述规定是对确有必要出国执行公务的最高限量,不得曲解为厅局级人员每两年,处级以下人员每三年可以享受一次因公出国待遇,不得据此轮流出国。
对于出差的干部职工,鼓励搭乘公共交通,《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对于接待单位提供工作餐和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交通相关费用。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法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为了防止借开会、培训申请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也明确,一般会议不得超过两天,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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