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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父母获赔205万余元

2015-01-01 00:31:4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于2014年12月25日向内蒙古高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内蒙古高院于同日立案,并于12月30日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该决定已于12月31日送达。

(内蒙古高院)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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