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安徽临泉全县动员替信用社追债被批“滥用职权”,县政府回应是承担职责
□本报特派记者 黄敏 文/图 发自安徽临泉
去年10月份以来,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全县动员替该县信用社追债,引发巨大争议,外界评论其“越俎代庖”、“滥用职权”。而为信用社顺利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政府介入帮信用社追债,临泉并非个案。“这是全国共性问题,有的地方进行得早,有的进行得晚。”临泉县政府方面称,帮助信用社催要贷款,是因为按银监会时间表,具备条件的信用社要在2015年前完成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试点省份的安徽,在临泉县之前,8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已有63家完成改制,临泉县已是最后一批。
2015年元旦刚过,长江商报记者来到临泉县实地探访,当地人张振国(化名)说,虽然去年12月26日县农商行已经挂牌成立,但看到拉起的横幅,就知道又要追债了,紧接着县政府清收不良贷款的通知下发到各村各户,村干部和信用社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催要欠下的信用贷款。电视里、广播里开始播起催要不良贷款的新闻,不少欠款人员也经电视曝光出来。
临泉县官方数据显示,全县不良贷款11.04亿元,不良贷款率需在4%之下才能进行改制。从去年10月至今,临泉县政府帮助该县农村信用联社催回不良贷款2.83亿元,仍有8亿余元的贷款未追回,而清收行动仍在继续,只是村镇干部不再上门了。不仅是村里,全县财政、教育、林业等各个系统也行动起来,催系统内的公职人员还清贷款,不然将面临停薪、停职的处罚。
农村信用社改制已超10年,由政府介入,帮助要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的信用社追债,所折射的不仅是农信社机构过往六十年来曲折复杂的发展道路,更折射出改制之难。
追债总动员 完不成免职
不良贷款困扰临泉联社很长时间,虽不良贷款还未完全追回,但在去年12月26日,临泉联社终于完成改制,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成立。
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位于该县前进西路,临近县公安局,黄色的大楼在一排灰色墙面的大楼中,显得甚是醒目。1月7日下午,长江商报记者在该行门口看到,门口的电子屏幕上显示着“热烈庆祝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大吉”的字样,而张贴在门口公示栏内欠款人员的名单已经清除。
在临泉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长江商报记者查阅到一份《临泉经济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显示,辖区内现有不良贷款3419万元,要在2015年完成所有不良贷款的清收任务,清收对象包括拖欠贷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区(居)“两委”工作人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其他自然人等。
这份实施方案,便是临泉县追债行动的一个缩影。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印发了3000份《致广大欠款单位(人员)的一封信》,每个村至少挂起两条横幅。
各社区(居委会)、村镇主要负责人为辖区清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通知辖区内每一位借款人、担保人和使用人,对外出打工人员也要积极取得联系,想方设法清收不良贷款。
此外,每月定期通报清收情况,经济开发区规定每10天开一次调度会,每月逢9召开,对完成得好的负责人进行嘉奖,落后者则要接受处罚。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对清收任务完成差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第一次后一名通报批评;连续两次后一名的停职处理(负责专抓清收工作);连续三次后一名的免职处理(完成序时进度的不予追究责任)。
超70%为恶意欠款用于经济发展的很少
“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最大的难题之一便是清收不良贷款,而这些钱已经前后累计了30年。”临泉县政府方面表示。
临泉县政府的官方数据显示,临泉县信用联社共有11.04亿贷款,“其中超过70%为恶意欠款,真正农民用于经济发展的欠款很少。”
临泉县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这些不良贷款的造成,主要有三方面原因。21世纪初,根据国家的要求,发放小额贷款支持三农发展,“那时候的发放贷款任务较重,上面虽没下具体任务,但是落在后面,会被批评”。
农民贷款一般就是买个种子、小型农具,贷款不大,但是面很广。为方便农民贷款,只要有身份证就能贷款。
信用社业内人士称,农民提出贷款要求后,信贷员会到农民家中进行调查,农民说明钱的用途就行了。款贷出去后,由信贷员负责催收,缺乏实际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有的村民和信贷员关系好,不用进行贷款前的资产审查,填个单子就能贷款。”但一旦还不上钱,或是信贷员自己找来村民贷款,但钱并未到村民手中去,这些钱追回的风险就会增大。
因临泉县人口众多,贷款数额也较大,出现不良贷款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临泉农商行告诉长江商报记者,全县60亿元的贷款,有三分之二由信用社贷出。
另一方面,无抵押的养殖户贷款,也致使了不良贷款的增加。临泉农商行内部人士介绍, 2007年和2008年,因禽流感爆发,临泉县大部分养殖户遭遇灭顶之灾,养殖的牲畜大量死亡,“养殖贷款本身风险较大,而这些养殖户在贷款时,并没拿东西进行抵押。有的农户因此破产,放弃了养殖,无钱可还。”
临泉农商行筹建办主任刘庆华谈起自己下乡催款的经历:推开农户的大门,一只刚死的猪被丢在堂屋一边,老人说,实在没钱,信用社催得紧的话,就只能把政府刚补贴的500块钱给他,“听着就心寒,后来双方写下字据,待对方经济条件好转后还款。”
还有部分不良贷款是借贷人故意拖着不还,“人都有攀比心理,你不还,我也不还。”
临泉县政府方面告诉长江商报记者,这么多的不良贷款,很大部分都是因原农村信用社职工内外勾结造成的,“比如信用社负责人和业务员联手,打着‘只是帮忙做担保’的旗号,让村民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忙贷了款,而这钱并没为村民所用,而被内部人员挪作他用。”
对于被骗贷的村民,临泉农商行表示会追究信贷员责任。
县政府:帮追债有法律依据
临泉县政府方面介绍,县政府是依照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和安徽省《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发【2012】15号)有关规定,依法对恶意欠款者进行了追缴。
长江商报记者查阅国务院15号文件发现,其中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之一是帮助信用社清收旧贷,打击逃废债。“具体到县里的农村合作社,便由县政府承担该职责。”临泉农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
被媒体广泛关注,前前后后来采访的媒体已超10家,临泉县政府也有些委屈,“县政府介入帮助农村信用社追回贷款,并非是临泉突发奇想,全国都是这样。”临泉县政府方面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县政府在介入前,曾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论证,法律依据何在,操作性如何。县政府还曾前往省内其他县市,及山东、河南、湖北等地考察,仔细考量后,制定出清收不良贷款的方案。
长江商报记者在网上搜索“政府介入帮信用社追债”的新闻,相关的动员大会、追债通知并不鲜见。
除了法律规定,临泉县政府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政府用资金和土地置换了县联社3.97亿元账面不良贷款,作为债权人,政府有责任也有权利对这笔欠款进行追讨。
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村镇干部威胁农民“取消低保、养老金”一说,县政府表示,确实存在干部语言不恰当,给村民带来了误解,但不会真的取消农民的医保和养老金,“这些保障是民政部门的事情,并非村干部说取消就取消的”。
“村镇干部和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一起上门,政府负责的是宣传发动,以及督促。”临泉县政府方面介绍,村镇干部从未从村民手中拿过一分钱,而是让村民自己去信用社还贷。对于外界议论的“提成”一事,政府则表示,宣传册、标语等都会产生费用,而这笔费用不该由政府来出,留下来的部分钱主要是用于工作经费。
opinion
农村信用社改制遇到的几大难题中首先是产权制度问题。在明晰产权过程中,伴随大量资格股转换成投资股,大批农民被清退,农信社最初意义上的合作制性质已发生改变。
在改制中,目标偏离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农信社肩负服务“三农”和提供普惠制金融服务的定位,其经营具有商业性、政策性和普惠性等多重性质,如果按照完全商业化原则来改革,将难以避免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普惠性金融定位之间的冲突,与国务院“改制不改向、更名不更姓”的目的相背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吕永斌
临泉县农村商业银行于去年12月26日挂牌成立。本报记者 黄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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