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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做加法,一边做减法

2015-01-26 00:28:3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电影里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公务员队伍,终于等到“回响”时——要加薪了。坚决站在公务员这一边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论说:从2003年公务员涨薪之后,到现在,已经十年,“想想看,任何一个行业或群体如果十多年不涨薪,这能行吗?如果摊在你头上,你干吗?”

这个观点应该很受赞同。从时机来看,当下可算公务员加薪阻力最小的时候,一则因为十八大后,中央推出“六项禁令”、“八项规定”剑指公务员的福利和灰色收入,使其整体收入下降,尤其是基层公务员,怨声载道,媒体上也不乏相关报道;二则因为刚刚公布的养老金并轨改革,公务员也要自己缴纳养老金,意味着收入再次下降。此时谈加薪,正当其时。《上海青年报》就引述调查机构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成都、西安7个城市734名受访者进行的一份调查结果称,六成受访者支持加薪。

如此看来,有意见的人,似乎大部分集中在媒体界。媒体人@五岳散人语带调侃地发表微博说:“公务员十年没涨工资,搁我我也不干。我就一个小问题:最近这几年物价水平这么高,这些公务员是怎么活下来并且很多人还有车有房的?”《人民日报》的官微显然认为这是一种“腐败猜想”,在“你好,明天”的微博专栏里写道:“加薪引发的争议背后,是长期积累的隔阂。平心而论,公务员也要养家糊口。呼唤理解的同时,更期待以改革清除灰色地带,让公众对公务员少些群体‘腐败猜想’。”同样,新华社也在午夜发表微博提醒即将拿到更高工资的公务员:“薪资涨了,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态度也应提升。做好定位,端正态度,履职尽责,多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加的不仅是薪水,更是为人民服务的新标准,新要求。”

这也是媒体评论的关注所在。《华商报》的评论员则呼吁公务员不要单纯加薪,而要继续深化改革,“如果在涨工资之后,改革能继续大刀阔斧地进行下去,公务员队伍能普遍做到勤政廉明、奉公守法,将来那些吐槽的人也会不由得去点赞。”凤凰网的《财知道》栏目则采访了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更为直接地说:有一些公务员的职位是没有必要的,该裁掉才对。《经济观察报》刊发社论《公务员调薪了,工资透明化呢》,《北京青年报》也认为《调薪阳光化有利于维护公务员权益》。徐立凡在《京华时报》则真诚地分析道:社会对于公务员涨工资的高度敏感,包含着对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巨大冀望。

这一周里,另一则令人们心怀冀望的事情是政法系统的变革。1月20日的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减法——中央和各地政法机关要全面清理执法司法考核指标,坚决取消刑事拘留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结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项目。

破案率、命案必破等考核压力带来的副作用,已经讨论过很多,最大的问题是它促使执法、司法者使用不正常手段办案,可能造成冤案、错案。张氏叔侄奸杀案、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等案件,在上周的媒体评论中,又一再被提及。《新文化报》评论员牛角的文章颇有代表性:“取消各种不合理的考核项目,是法律公正性的回归。而它的意义也不仅仅在于避免冤假错案,更在于给社会划定一条公正的底线,只有这样,我们对于效率的追求,才不会失控。”

乐观者为变革欢呼,悲观者也提出自己谨慎的担忧:通过数目字考核的办法取消后,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该如何保证,是否会出现懈怠、渎职状况?《新京报》以社论提出疑问:取消不合理指标后,该如何考核司法?《广州日报》也提醒相关机构“破‘结案率崇拜’还须防‘考核真空’”。《南方都市报》在社论里,显然试图给出答案:最重要的是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能够破除之前互相配合的友好关系,回到各司其职的正常轨道:“激活和唤醒法律部门之间的制约机制……在法院宣判之前,每个公民都应被视为无罪,从无罪推定的现代法治逻辑中去反省量化考核的畸变路径。”

说到底,是破除赋予法律的种种负累,让其回到本初的意义:法律存在的目的,并非为了破案,也不是为了判谁有罪,更不是为了考核司法工作者的能力,而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保障每一个人的个人权利。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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