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湖北全境5月起禁止露天烧秸秆

湖北全境5月起禁止露天烧秸秆

2015-02-02 02:23:4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政府部门将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秸秆利用产业

□本报记者 周舜尧 胡梦 刘迅 柯美杰

去年10月10日和10月17日,本报连续推出《武汉如何破解秸秆焚烧难题?》、荆州破解秸秆焚烧难题样本——《田间烧秸秆 干部掉“官帽”》的报道,引起环保部门和环保企业高度认同,激起湖北广大人大代表对基层禁烧呼吁的强烈关注。

昨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燃烧秸秆。

秸秆禁烧建行政首长责任制

湖北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滕鑫曜介绍,决定的总体目标是自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将禁止露天燃烧秸秆;到2020年,湖北计划推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建成较为完备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按照决定,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并建立行政首长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引导、产业化推动和政策扶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通过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保障和促进秸秆露天禁烧目标顺利实现。

决定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制定、完善秸秆露天禁烧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综合执法的力度,建立秸秆露天禁烧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完善区域联动、部门协调、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确保秸秆露天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

对直面秸秆露天禁烧的基层单位,决定提出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村民委员会、社区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秸秆露天禁烧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制定相关村规民约,将秸秆露天禁烧情况作为农村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落实露天禁烧责任,实行重点管控、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决定指出,广大农民是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和秸秆露天禁烧的主要力量,鼓励农民增强秸秆露天禁烧的责任意识,自觉遵守露天禁烧规定,争取做秸秆露天禁烧的宣传者、实施者和监管者。

滕鑫曜介绍,在基层调研中,基层各方对禁烧问题呼吁强烈,普遍支持这项工作,为此决定确定了总体目标。并在此次湖北省“两会”上,根据广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增加“明确政府是推进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主体”,强化了政府责任,并建立首长负责制,对县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考评机制。

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化

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决定提出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其中,要求省政府应编制秸秆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能力。市(州)、县(市、区)政府应该因地制宜编制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财政、信贷、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力度,统筹推进综合利用。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及设备的研究开发,加快使用技术的转化应用,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是秸秆禁烧后的主要出路。决定提出,建立适应市场需求,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农民积极参与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这当中,主要有五个综合利用产业化的方向,将推动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

决定还明确了奖惩原则,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检查督办。对在秸秆露天禁烧和利用工作先进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有用的秸秆一把火烧掉,不仅严重影响环境,还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滕鑫曜说,秸秆含有丰富的有机物质,是农业的肥料来源,露天禁烧后秸秆可作为部分肥料来源使用,减少肥料的使用量。秸秆不仅含有优质的生物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秸秆纤维还是天然纤维素,可制作工艺品、生产活性碳等,4吨秸秆的营养价值相当于1吨粮食的营养价值。湖北秸秆利用率离全国2015年达到80%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实施决定十分有必要。

严查烧秸秆典型案例

“这个决定出台意义重大。”湖北省政协委员、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说,湖北省空气质量监测网最新监测数据表明,当前环境空气质量情况不容乐观。全省农村秸秆露天焚烧,是导致湖北空气污染,尤其形成严重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

近几年,湖北一到夏秋两季,多次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最后分析都与秸秆露天焚烧关系密切。我省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丰富,没到收获季节,大量剩余秸秆集中露天焚烧,已经是普遍现象。

焚烧后排放的不完全燃烧颗粒物中的大颗粒,在低空形成滚滚浓烟,刺人眼鼻;排放出的细颗粒物,对生态环境质量、群众身体健康产生深度负面影响。焚烧秸秆的烟尘中,烟尘中的主要污染物质有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

周歆昕分析,秸秆露天焚烧和工业污染源污染不同。工业污染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呈集中排放方式,在控制工业污染事,可以强制要求企业上消烟除尘的集中污染治理设施。但是秸秆露天焚烧这种分散式的,没有办法上污染治理设施,所以最有效办法就是禁烧。

“决定的出台,是针对性很强的良法、良策,将进一步促进环境空气质量好转。”周歆昕说,近年来,湖北环保部门对污染防治实行三大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空气清洁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秸秆焚烧就是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的关键环节。今年将追踪火点,及时发现露天焚烧行为,作为加强环境监测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将对违反禁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例进行严查。

近年来,湖北环保部门利用环保审批职能,共批准建设29座生物发电厂,一年能消耗600万吨秸秆。荆州市环保部门牵头建成一批收储站,并对收割机进行改造,为周边农田秸秆处置找到出路。

opinion

湖北禁烧秸秆有法律依据

近些年来地方人大对某重大事件做出重要决定比较少,但实质上《地方人大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可就有关重大问题以决定的形式推动某些事情。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禁烧秸秆的决定是非常可行的,表明了湖北省人大对秸秆露天焚烧的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提出要禁止露天焚烧有毒物质,而秸秆焚烧能产生有害气体,因此湖北禁烧有法律依据,决定的出台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举措。

湖北省人大通过“禁烧”决定也是落实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生态文明实质就是推动社会持续发展,重点就在环境保护。反过来说,环境保护做好了,生态文明指日可待,否则不可能实现。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

利用难题将技术攻关

湖北省政协委员、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农艺师邓干生介绍,该省目前每年秸秆量为3300万吨左右,综合利用率约75%左右,但是秸秆肥料化等综合利用问题还存在三大困难。

目前收割都是机械化,以往只是收割,现在要粉碎增加了耗油量,收割的进度也会变慢,综合调查发现成本增加约20—30元不等,因此政府的补助要加大,要列入预算综合支持。

此外,将秸秆运回来后肥料化,需要有一个经营主体,目前来说非常缺乏,政府应加大加快培育经营主体,保障经营主体的合理利益。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含量高,应加大科技支撑,增加研发力度。

邓干生说,把时间倒回到30多年前,农作物秸秆和稻谷、小麦的计划供应是一样的,秸秆是按照家庭的人口来分配的,一家一户多分到三两稻草会很开心,但如今,秸秆却成为环境污染的麻烦。

30年的时间里,秸秆从主要的农村能源、饲料来源变成露天燃烧成灾,主要是因为农村用能的多样化发展。

“春季按天数算,夏季按时数算。”邓干生说,夏收夏播的时间非常紧凑,农民放火焚烧秸秆不仅是别无它用,也是在抢播种的时间。秸秆是比较好的资源,用作饲料、肥料,可以有效减少化肥的施用量,有数据显示,我国化肥用量是国际水平的三到四倍,这带来了土壤、水体的污染问题,现在禁止燃烧和综合利用,已经到了“需要政府出手”的时候。

“决定的内容比较符合湖北实际。”邓干生说,去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约75%,现在距离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时间还剩5年,需要在这5年里提高20个百分点,即每年4个百分点。

“出效益、出产品,还需要一定的技术攻关。”邓干生说,湖北省农业部门将在科技部门的领衔下,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一些技术研究工作。比如,秸秆机械还田是一种综合利用方式,但在技术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即秸秆在腐熟过程中,需要利用微生物发酵,而微生物发酵过程需要吸收蛋白质,农作物播种的时间比较紧凑,这就会造成秸秆还田时还没有完全腐熟,秧苗就栽下去,导致秧苗发黄的问题,类似的问题都需要政府部门牵头、科研院所、市场主体来研究解决并实现产业化。

此外,湖北省农业厅还将配合省发改委、环保厅等政府部门做好关于秸秆禁止燃烧及综合利用的总体规划。

本报2014年10月17日秸秆禁烧专题报道截图。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